深圳婚外情调查:婚外情情被追回,原配能追回小三什么钱?“家事法庭”栏目开通了“966123家财法律热线”。 如果您对婚姻家庭法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可以拨打热线。 我们的律师团队会在这里回答您的问题。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天宇另一半出轨家事法庭| 婚外情情被追回,原配能追回小三什么钱? 如何恢复?,他(她)能否要求退还他(她)捐给爱人的财产? 在婚外情中,送礼往往伴随着送给对方的礼物,送礼的动机也千差万别。 那么,涉及婚外情赠与该如何处理,原配可以向情人追回多少钱,又该如何追回?

情况1:

丈夫向情人赠与财产 妻子诉33万元

琼海女子王娟与小帅相识后于1981年1月登记结婚。 结婚20多年,双方过着正常的婚姻生活。 直到2008年小倩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 小倩和小帅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经常一起住酒店房间。 小帅和小倩同居期间深圳本地调查公司 ,小帅将大笔家产捐给了小倩,共计33万元,而这一切王娟都不知道。

时间长了,恋人之间就会产生矛盾。 为索要那33万元,小帅偷偷将小倩告上法院,后撤诉。 经过这一番磨难,被蒙在鼓里的王娟才知道,丈夫跟自己有关系。 小倩不正当关系,丈夫私自将33万元交给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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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如何取得夫妻共同财产? 王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小倩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3万元。

这时,小倩改变了主意。 虽然她承认自己和小帅在2008年到2016年是恋人关系,但当时的小帅为了和她维持恋人关系,用金钱来引诱她。 小帅应该承担责任。

此时,小帅和原配妻子已经对外表示同意,称这笔钱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他非法处置这些财产是无效的。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倩明知小帅有配偶并以情人身份与其共同生活,向小帅索要财物。 她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 从主观上看,其并非出于善意,也未支付给付,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条件。 对此,法院判决小倩应向王娟退还33万元。

案例二:

丈夫多次给情人寄钱,原配偶起诉4.4万余元

在海南另一起原配与“小三”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配也要求追回丈夫赠予情人的财产。

小梅和大壮都是海口人。 两人相识后于1988年1月登记结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从2011年开始,大壮和小他18岁的小静相识,两人打情骂俏发展成婚外情情。 为了和爱人约会,大壮经常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家出走,但实际上却背着妻子与小静联系、同居。 直到2020年,小静和大壮才结束了婚外情情。

事发后,大壮向妻子坦白了真相,请求妻子原谅。 小美见​​丈夫如此坦诚,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决定原谅大壮,并同意大壮回归家庭。

除了向妻子坦白自己在外面有情人外,大壮还供认同居期间为情人发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代缴话费、信用卡还款等共计9万余元。 为此,小梅将小静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这笔钱。

庭审期间,小静没有出庭,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对此,法院认为,大壮在婚外情期间将大笔共同财产赠与肖景,侵犯了肖梅的合法财产,其赠与无效。 因为小梅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4.4万余元符合法律要求。 对此,法院判决小静应向小梅退还4.4万元。

律师说:

A:捐给爱人的另一半财产可以退还吗?

对此,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表示,可以要求退还捐给爱人的另一半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夫妻一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方。”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拥有处置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