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的,嫁妆是否应当退还? 男女虽然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短,离婚时嫁妆是否应该退还?
《婚姻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深圳私家侦探社 ,并非指双方已共同居住的情况。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的婚外情法律,双方要求返还嫁妆的,应根据双方时间等因素决定是否返还及返还金额是否同居、嫁妆金额、是否有子女、财产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
根据婚姻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应当以当事人是否建立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当事人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即使同居时间较短深圳私家侦探多少钱 同居期间财产赠与及婚外情涉及的法律问题,离婚时彩礼原则上不予退还,但符合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婚姻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或者有约定买卖婚姻、接受嫁妆的,以婚姻名义骗取彩礼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第二段另一种观点】:当事人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短,如果当事人离婚时要求返还嫁妆,当事人可以考虑时间长短双方已共同生活,嫁妆金额、是否有子女、财产等,根据使用条件、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金额。
2、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的婚姻关系。 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以及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属于一方当事人。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 认定属于共有关系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权利; 不能确定的,视为按份共有,并按照各自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出资份额不能确定的,视为等额出资。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当事人所有或股份共有。
3. 涉及婚外情礼物该如何处理? 如何判断捐赠的有效性? 如何退回礼物?
配偶向第三人捐赠或者同意捐赠财产,赠与后后悔并主张返还或者第三人要求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 但合法婚姻的配偶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要求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
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主张赠与无效并要求返还赠与的,应当视为赠与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应当全额返还赠与。
发现礼品无效后退回的礼品,以礼品当时的标的物为准。 如果礼物是金钱,则应当退还金钱。 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或者其他实物,应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