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侦探取证调查:重婚的认定标准重婚的认定标准重婚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的行为。认定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违法对象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警方介绍,重婚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知道他人有配偶的行为。重婚认定的构成要件

1.违法对象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有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个是有配偶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人建立婚姻关系的人,一个是没有配偶的人知道对方一方有配偶并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重婚罪很难取证怎么办,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不构成重婚。

重婚认定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婚姻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败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中的体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重婚观念十分严重。 所谓“大手笔”养“二奶”已经很普遍了。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 在处理重婚案件时,往往难以区分有罪与无罪。 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与非犯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和拐卖已婚妇女造成的重婚罪。 近年来,拐卖妇女犯罪活动相当严重。 一些妇女已经结婚,但被不法分子拐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 重婚是违背个人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胁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和临时小妾。 妾是指一男一女未结婚,以夫妻名义暂时同居,不构成重婚罪。 1958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的批复》中指出:“二人虽同居,但明显只是暂时的小妾关系,彼此视对方为‘小妾’,并且可以随时自由分居,或者在约定期限届满后解除同居关系,只能认定为单纯的非法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

3. 犯罪与无罪的界限,以情节轻重为准。 在实践中,重婚的情况和危害从严重到严重不等。 根据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明显轻微,没有造成重大危害的,不构成犯罪”。 因此,重婚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只有情节较严重、危害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列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 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和重婚而出逃。 在实践中,由于受封建意识形态或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之间的虐待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一方,尤其是女性,因受不了虐待而出逃,然后在异地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因此不应该以重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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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灾逃亡而与他人重婚的。 因灾外出谋生,不能在家乡居住的。 一方知道另一方还活着,有时两方甚至一起外出谋生,但迫于谋生的需要,不得不在原有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另嫁他人。 这种重婚行为虽然有重婚的意图,但对社会危害不大,不应该以重婚罪论处。

(二)本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深圳侦探取证调查实践中,有些男性已经有了妻子,但他们利用某些关系,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且对外界毫无顾忌,他们认为自己当夫妻。 这个理由不得不屈服。 对于此类案件,应当以强奸罪论处,不应以重婚罪定罪。 重婚与强奸的界限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1.对象要素不同。 重婚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强奸罪的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客观上,重婚罪表现在两种情况:一是采用欺诈手段非法取得婚姻登记。 就是你有配偶却嫁给别人,或者知道别人有配偶而嫁给他。 二是凡是符合重婚罪主要、主观要件的深圳私家侦探那里找 ,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公开、长期的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这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两者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关系。 婚姻关系。 强奸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违背其意愿的性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