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般什么时候出轨?”

几年来,我们处理了数千起离婚案件,其中大部分都是伴侣出轨的家庭。

有些人谎称婚后找到了真爱;

有些人贪图婚外情……

但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案子,丈夫不仅被抓出婚外情,还和情人同居,还生了孩子。

她出轨的原因很简单,但因为婚姻的盲点婚外情法律,她涉嫌重婚。

那么她的丈夫有错吗?

其实,看完这个案例,我不得不感叹,在这些离婚纠纷案件中,草率结婚实在是不可取。 遇到这样的伴侣,一定要擦亮眼睛。

01

林先生毕业后在上海工作。 2012年,他在家乡经介绍认识了妻子柯女士。

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就结婚了,但自从结婚并生下了两个孩子后,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

为了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家庭开支不断增加,夫妻俩的钱十分紧张。

没办法,夫妻俩只好返回上海继续战斗。

令林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上海之行,却让全家人分崩离析。

柯女士有一颗少女心,向往浪漫的爱情。 她迫于家庭压力,匆忙嫁给了林先生。

在丈夫身上,她找不到男女爱情的幸福; 他诚实又迟钝,不懂女人想要的风格。

不管怎样,在柯眼里,她的丈夫是一个很无聊的男人,她根本没有心思和他共度余生。

来到大都市后,她立刻就爱上了这座城市。

想到家乡枯燥无味的生活,她开始讨厌自己的丈夫。

直到一天晚上,她偷偷溜到一家酒吧,外遇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黄先生。

柯女士和他一拍即合,几乎无话不谈。

她担心对方知道她的已婚身份,所以隐瞒了这个事实,偷偷和他约会。

两人经常出去吃饭、逛街,就这样发展了一年的地下恋情。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有一天,林先生瞒着丈夫与情人约会,三人在街上相遇。

林先生长得丑陋,但在街上很难生气,只能生气地骂了老婆一顿,黑着脸回到家。

回家后,林先生与柯女士大吵一架,强行将她带回老家。

但柯女士并不满足于现状,十分想念黄先生,只身回到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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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女士认为自己与丈夫分居就意味着离婚,于是她找到了黄先生并开始同居。

由于黄先生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双方均未提及领结婚证,因此一直不清楚其女友是否离婚。

2019年,柯女士与黄先生生下儿子。 由于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他们决定将孩子带回老家,由父母照顾。

父母没有反对,也很乐意抚养孩子。 直到孩子快要上户口时,柯女士才想到向林先生办理离婚证。

没有离婚,他的妻子居然瞒着他和情人同居,还生了孩子?

林先生又惊又怒,随即报了警。

因柯女士在婚姻期间与他人有事实婚姻,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对柯女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判处柯女士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02

在普通人看来,婚姻出轨就是婚姻不忠,可以发生一次,也可以发生多次。

然而,柯女士不仅对婚姻不忠,而且还有婚姻不端行为。

什么是“过失”?

就忠诚而言,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视为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1.重婚罪

2. 与他人共同生活

重婚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案)》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处以下有期徒刑:处二年以上或者拘役。

法定重婚是指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重婚行为。

我们再看第二个概念,什么是与他人同居?

以夫妻名义,公开宣布婚外异性同住同一屋檐下,同吃同住。

因此,只要犯有上述几项,柯女士和黄先生就涉嫌重婚。

作为婚姻家庭律师,我们首先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柯某、黄某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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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有配偶的人而与他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柯女士与林先生从未离婚。 柯女士有配偶的事实是存在的。 然而,尽管她知道自己有配偶,但她仍然以夫妻名义与黄先生稳定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生下了孩子。 故其行为符合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