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及婚外情的礼物如何处理
1.配偶一方向第三人捐赠或者同意捐赠财产,后后悔并要求返还或者第三人要求履行捐赠的,不予支持。
2.合法婚姻中的配偶一方以捐赠行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要求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 1062 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2、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
父母婚前赠与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赠与子女,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赠与,则将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向双方明示该赠与。
双方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办理。
民法典第 1063 条
下列财产是配偶一方的独有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三、涉及婚外情的赠与财产如何返还
捐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无法退货或无需退货的,予以折扣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涉及婚外情的赠与财产应按以下方式返还:
1、如作为个人财产捐赠婚外情如何处理如何处理与婚外情有关的礼物,不得要求返还;
2、赠与物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无效后返还的赠与物为当时赠与的标的物;
3、赠与金钱的,应当退还金钱;
4. 如果礼物是房屋、车辆或其他实物,则应退回该物品。
婚外情情涉及的经济赠与实际上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为配偶一方无权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捐赠无效主要体现在:
1、捐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捐赠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履行工作的;
但是,能够证明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是在其未患病期间实施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
3、收受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的;
4、捐赠人与捐赠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5、捐赠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捐赠。 但如果权属关系明确、明确深圳私人调查取证,法院也可以对权属作出判断。
民法第六百六十条:经公证的捐赠合同或者依法不能撤销的捐赠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合同,捐赠人未交付捐赠财产的对残疾人的救济、帮助,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依照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捐赠财产因捐赠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毁损、灭失的,捐赠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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